法国高中的课程表是按照阶段和专业来呈示的。其中,高一年级作为决定阶段使用共同的课程表,各专业的高二和高三虽然各有课程表,但是在呈示的时候,它们被归于终结阶段教育的名称之下。“阶段”也许可以算是法国学程结构的特产。1989年的尧斯班(Jospin,L.)改革把小学五年和学前教育结合在一起划分为初步学习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和深入学习阶段;1994年贝卢部长(Bayrou,F.)进一步对中学学程结构进行了整理,按照1—2—1的模式把初中分为适应阶段、中心阶段和指导阶段,而高中被分为决定阶段和终结阶段。
“阶段”的设立目的在于给予学生足够的时间空间来采用适合自己的学习节奏完成既定的学业目标(阶段目标),使学生们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时期可以进行学业修正、巩固和专业定向,整个学程富有节奏感和弹性。高中的课程不像小学那样完全依据“阶段”来安排课程时间和建构课程内容,它虽然在课程设置和内容设计方面遵循着“阶段”的逻辑,但是仍然保留了年级的概念。以突出教学内容的逐步发展和学生专业定位的细化。
专家总结总的来说,课程的设置方面呈现了这样的特点:
(1)课目类型多样化
法国普通教育高中每周课时平均限制在26小时(55分钟上课时间十5分钟休息)。课目类型多样是我们看到其课表产生的最初印象。我们可以从课程板块划分和课程类型的角度来阐述这一特点。高中三个年级的课程都分为三大板块,其中高一年级为面向所有学生的共同教育、有助于高二专业分化的决定教育和自由选修教育;高二年级为必修教育、必选教育和自由选修教育;高三年级为必修教育、专业选修教育和自由选修教育。值得注意的是,从高一到高三逐步通过决定教育、必选教育和专业选修来细化和深入定位学生的专业导向。
(2)设立综合课程,培养学生能力
高中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课表中新设立了三门课目,即高一年级面向部分学生的个体化帮助、普及整个高中的公民一法律和社会教育以及高二和高三主的框架性个人研究。其中后两个课目都可归于综合课程的范畴。不过两者在如何综合的问题上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公民一法律和社会教育更多地表现为多门学科的综合,而框架性个人研究则把综合的基点放在学生个人(或小组集体)的研究活动上。另外,改革还强调指出从高一年级开始对学生进行真正的环境教育,从多学科的角度把生物学、地球科学、化学和地理等学科结合起来。我们从课表中可以看到高一年级没有“生态学一农艺学一国土一公民”等课目
(3)注重信息教育
关于这一点,课表上反映出的似乎并不充分。我们只是在高一年级的课表中找到一些专门的计算机教育课目,如计算机提高、管理和沟通计算机、物理学上的计算机和电子等。不过,早在1992年法国国教育大纲委员会就发布过一份关计算机和计算器的专门文件,文件涉及对计算机的学习和计算机在学科教学中的使用问题。专家了解到文件指出,“每个学生在高中毕业时都应该会使用主要的计算机工具”。计算机学习主要按照这样的学程步骤来组织:在小学,学生要掌握四则运算的计算器,初步学习文件处理和使用教学软件;初中掌握文件处理,了解机器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和技能,学习在所有学科使用教学软件等;在高中,学生在各个学科使用软件设备和教学软件,完成包括普通专业软件和学科软件使用的计划;完善有效使用计算机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文件还指出,应该引导学生们在情境中获得必要的概念和技能。计算机使用能力将成为业士考试评估的一项内容。
(4)教学大纲注重“以基础为中心”,提侣教学和课程的一体化
高中新的教学大纲以每门学科的基本概念为中心,同时通过对大纲定期审视,参考不同领域知识的发展变化来更新教学大纲的内容。为了更好地贯彻“以基础为中心”的思想,国家教学大纲委员会提出了大纲编制的四个原则,即等级化、减轻化、和谐化和透明化。
法国新的高中教学大纲对教学方法和课程内容几乎强制性的融合是其这次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虽然各科教学大纲都强调教师在教学中享有完全的自由,但是它要求必须使用某些教学方法,如很多学科教学大纲(如语文、公民一法律和社会教育、框架性个人研究等)都要求使用“提出论据的辩论”这种方法,即要求学生引经论典为自己的观点辩护。